问题 | 警察不立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问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警察部门未能依法立案件子,您将有机会向该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的上级单位提交复议申请书。
倘若对此次复议结果心存不满,您可继续向更高层次的公安机构提出复核请求,寻求正义伸张。 此外,您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诉,当检察院确定应予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即刻启动立案程序。 最后,您亦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至法庭,要求启动自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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