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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吸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基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自然人犯罪,当其未经许可私自进行私人资金交易、混淆公共存款等活动,累积数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及以上时,即可予以刑事立案;
其次若是公司等机构的行为涉及到此类问题,其累计吸收和变造的公众人均储蓄款数量需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及以上才会被视为犯罪;
此外,对于个人而言,如果其未经许可擅自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超过三十户,而对于公司等机构来说,则需要达到一百五十户以上;
再者,若个人因为上述行为导致存款人受损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的,对于机构来说,该金额要超过五十万元及以上才能构成犯罪。
总的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金融市场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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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