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了案能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被立为诉讼案件之后,能否予以撤销,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倘若该案存在明显的错列性质立案情形,如报案方蓄意虚构事实进行报案、或者案件属于可由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自愿撤回对被告人的控告等,则此类情况下,案件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然而,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一旦刑事案件被立为诉讼案件,侦查工作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有序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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