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民间借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其立案的具体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该行为是否获得相关的监管部门许可;
其次,是否涉及以盈利为目的、面向不特定对象放款的情况,从而对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破坏; 再者,在符合前述条件之后,还需要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一是个人非法放款的额度累积达到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非法放款的额度累积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是个人违法所得的金额累积达到八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位违法所得的金额累积达到四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是个人非法放款的对象累积达到五十人以上,单位非法放款的对象累积达到一百五十人以上; 最后,如果该行为导致了借款人或其近亲属出现自杀、死亡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也将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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