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伤害的刑事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人身伤害案件所适用的刑事诉讼时效以5年为最短期限。
然而,若对于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较为严重,相应可能判处的刑期亦较长,那么诉讼时效则需根据此情况随之适度延长。 在此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此类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进行侦查活动,或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将不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倘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之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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