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金额立案标准是多少万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门槛设定,并不存在一个绝对固定的单一数额限制,而需依据众多详细情况予以全面评估。
通常而言,个体有预谋的非法募集活动或者通过隐秘手段将公众财富集中起来,其实际承受资金额度达到20万元及以上; 与此同时,倘若单位也实施了类似的行为并涉及金额高达100万元及以上时,则会被视为应受到法律制裁的程度,即此领域内的刑事立案起诉行动。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提到的非法募集或非法操作公众财富的实际本金总额,均以此人为单位进行统一计算。 另外,如果案件公开之前或者案发后,行为人已经将部分资金归还给受害者,那么这部分已归还的资金可以作为量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参考因素,酌情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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