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前退赃如何追究责任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是否对某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之前,对于已经成功退赃的相关人员,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往往会将该行为视为一种有利于被告审判较轻刑罚的减轻情节予以考量。
立案前积极主动地退赃象征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持有一定程度的自我反思和罪过感,因此在量刑阶段,法院极有可能适当降低对其的惩罚力度。 然而,这并不代表其能完全规避刑事处罚,法院仍然必须依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与否以及这种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实际危害程度等等多方面因素来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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