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抢夺罪的法定刑责追诉期限为五年。
换言之,若在距今十五年前犯下的抢夺行为并未超出这一追诉时限,亦即自犯罪事实被确证之日起计算,且在过去五年内,相关公安部门并无正式立案侦查,那么在现阶段仍可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处理。
然而,若已逾越此期限,则应依照我国刑法关于时效的明文规制,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能否正式立案,主要取决于凶案行为发生的确切时期及是否超越了法定的追诉期限。
若是超越时效,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通常将不再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反之若并未超期,则可依规定正式开展立案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