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立案有何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涉嫌非法拘禁罪,其立案判定标尺如下所示:
若违反法律规定,强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均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首先,非法拘禁行动持续时间超过24个小时的; 其次,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三次或更多次数非法拘禁他人,或是在同一时间段内,一次性非法拘禁达到三名以上被害人的情况; 再者,不仅非法拘禁他人,甚至实施捆绑、殴打、羞辱等暴力行径的; 四是非法拘禁过程中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如残疾,甚至导致被害人身亡、精神失常的; 最后,为实现某种债务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发生的; 另有一类,即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不顾被扣押人是否无辜,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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