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此类犯罪行为属于实行犯范畴,司法机关在发现有任何个人或团体,通过武力威胁等暴行方式,组织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乞讨活动的话,便可立即发起立案诉讼活动。 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惩罚,以及罚金的附加处罚;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其刑罚将从原来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提升为三至七年,同样伴随着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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