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盗窃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认定标准为:
1.个人或团体所拥有之财产价值若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者,方符合立案条件; 2.近两年内发生过至少三次以上盗窃行为者亦将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 3.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供他人家庭日常生活使用且与外部环境相对封闭的居住场所实施盗窃者,同样构成犯罪; 4.在公共场所如广场、车站等以及公共交通设施如公交车、地铁等地,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也会被视为犯罪行为予以追究; 5.除上述情形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况均应视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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