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播淫秽牟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定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行为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介,将规模达到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的淫秽视频或图片进行传播; 或是利用影院、剧院等场地,组织播放淫秽影视作品或是录像达到了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均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第二,行为人在传播淫秽物品的过程中,获取了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非法收益,也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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