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撤销权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委托人从知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对于因存在重大误解而作出决定的人来说,其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90天内,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行使其撤销权,该撤销权将被依法裁定失效;
此外,倘若委托人遭受强制性威胁,其在从强制性威胁的行为结束时开始计算,一年内如未能行使撤销权,则其所拥有的撤销权将同样失去效力; 同时法律对此也有其他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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