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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破坏他人财物多少钱可以立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的案件中,若行为人屡次针对财物开展蓄意破坏,这通常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的表现之一。这里所说的“多次”,实际上是指故意毁损财物的次数达到了三次及以上。
具体而言,多次,故意毁坏当事人财物的相关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必须对社会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造成了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其次,受害者人数必须达到三人或以上;最后,违法行为人也必须达到三人或以上,只要具备这些条件,都可以认为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范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于故意破坏财物罪的惩罚措施将会更为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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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3: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