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立案标准:
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出于报复的故意; 2、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3、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程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