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刑事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种日渐多发的犯罪。
我国刑法第213条至第215条规定了三个罪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的应当立案追究。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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