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枪击不报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支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丧失对枪支控制的情况。 (三)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四)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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