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必须具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成立须臾离不开以下几个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须限定在具备特定身份的人群范围之内,即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等官方机构委托行使管理职权并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从业者; 其次,在其行为过程中必须表现出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将公共财产通过隐匿、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据为己有的行为特征; 最后,从主观心态角度分析,此类犯罪行为人必须存在着明确的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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