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有没有追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的追诉时效问题,需要从法定最高刑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估。
具体而言,若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达到特定基数或出现了其他较重的情节,其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可能为三年有期徒刑,此时的追诉时效则为五年; 若贪污数额进一步提升至巨大级别,或者同时伴随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该行为的法定最高刑可能为十年有期徒刑,相应的追诉时效在此基础上延长至十年; 最后,当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级别,或者同时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其法定最高刑将升格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此时的追诉时效也随之延长至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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