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型受贿罪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代持型受贿罪的裁断,通常需要全面审视并权衡多种主观或客观要素。
例如,该犯罪行为是否具备权力与利益作交换的实质特征?代持性质是否仅仅为了掩盖真实意图?以及受贿者对所代持之财产是否具有实际掌控力等等。 假如特定职位的公职人员借着职务的优势,为外部恳求者攫取私利,同时指示请求者使用他人名义替代持有相关财富,此时,其真实含义实质上是一种受贿行为,便很有可能构成本类犯罪中所谓的“代持型”受贿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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