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贿赂一千万主动交代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贿赂金额达到一千万元,按照法律界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因此,尽管行为人能够主动坦白交代事实,但通常情况下仍无法逃脱刑事责任的追究,不过这可以被视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法律术语中,这种主动交代的行为被称之为“自首”。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款,所谓“自首”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后,能积极主动地投案并诚实详尽地陈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对于那些选择自首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裁决。 具体而言,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获得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贿赂一千万元的数额极为庞大,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也是相当严重的。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往往会结合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结果以及犯罪者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以确定最终的量刑标准。 一般来说,法院会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犯罪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要想达到完全免予刑事处罚的程度,恐怕还是相当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