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判三年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受贿罪被判处三年徒刑,适逢有特定情况之一者,仍可申请减刑。
在此类犯罪者服刑期间,倘若其能始终严守监规秩序,努力接受思想教育及改造工作,且确有悔过自新的表现或立功事迹的话,均可在外源性因素的助力之下,酌情给予适当量刑减少。 例如,认真投入劳务活动,圆满达成生产任务目标,以及积极投身于学习与改造事业中等均为典型表现。 然而,减刑毕竟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同时亦存在诸多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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