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既遂和未遂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贪污犯罪的既遂和未遂进行判定时,关键在于观察行为人是否真正地非法占有了公共财产。
若行为人已成功地掌控并实际占有了公共财产,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既遂; 然而,倘若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其无法实际占有公共财产,那么便可将此情况视为未遂。 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过程中,由于被及时察觉、调查并查处等缘故,最终未能实际获取到公共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被归类为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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