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载明之规定,对于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这一基准,需参照本解释中关于受贿罪、贪污罪与相应数额对应的比例关系来确定。
具体来说,此类犯罪的数额起点应为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数额标准的五倍衡量。
并且,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具体设定,贪污或受贿数额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时,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通常为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对于犯有职务侵占罪且数额巨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