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在多少为巨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贿罪定罪量刑中所指的“数额巨大”,一般而言是指受贿数额在人民币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犯有贪污罪行的罪犯,需按照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如下惩罚:(1)若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2)若贪污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3)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贪污数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时,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而贪污数额在人民币15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则应被视为“数额巨大”。 贪污数额在人民币3万元至15万元之间的,则应被视为“数额较大”。 受贿数额与贪污数额的认定标准完全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