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企贪公司钱怎么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独立企业环境中,员工涉嫌盗用、侵吞公共财产的案件须依循如下几项关键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首要的是,要审视该职员是否通过其职责中所特有的优势,比如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权、经手权以及审核权等,来实施贪污行为;
其次,必须确证该员工作为主体的恶意损坏公款的心态和意图; 再次,必须考察被告人是否实际行使了盗窃、侵吞、欺诈等手段以获取公司财产; 最后,还需评估所涉及的财产金额能否满足特定的法律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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