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内设机构构成单位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位受贿罪乃是指国家机关、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公司、企业以及由国家出资兴办并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不当财产,以帮助他人实现其个人愿望的行为,而此种行为若情节恶劣,则界定为犯罪范畴。
此罪名的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民众团体。 然而在特殊情境下,单位内部的分支部门也有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例如,当该单位内部部门获得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是在以单位名义进行受贿行为时,如果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归于单位所有,那么这个内部部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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