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贪污罪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共犯主要特指那些并非国家公务机关的从业者与已然身处特定公职或受委派管辖、运营国有资产的特定个体相互串通,协同进行贪污行径的情境。
在这类贪污罪之共犯案件中,那些不属于国家公务机关的从业者,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情境下的教唆、协助,甚至是与国家公务机关的从业者共同策划、执行等手段,深度参与到贪污行为之中。 对于如何准确地界定贪污罪共犯的性质,我们需要全面地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如各方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参与的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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