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被判三年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被判定为三年有期徒刑后是否能够进行减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便可依法申请减刑。
而减刑的关键在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必须确实存在悔过自新或立功赎罪的行为。 具体来说,悔过自新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罪犯需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深刻的忏悔和反省; 其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 再次,要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改造,认真学习各种思想、文化、职业技术知识; 最后,要积极投身到生产劳动中去,努力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劳动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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