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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法律的定义,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系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其任职期间,运用其职位上的权威性以及职责内实施公共事务的权限,有偿或无偿地向他人索取或收取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不当权益等行为之总称。
要构成这一犯罪,其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而在客观方面,则主要表现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有偿或无偿地向他人索取财物,甚至擅自收受他人财物,进而为他人谋取各种不应得的利益。
至于“职务上的便利”,则是指利用其自身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就是自己在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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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