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主体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罪,其行为主体主要涵盖了两大类别:第一类是国家公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家权力机关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
在国有独资或合资企业、教育机构、群众组织等领域尽忠职守的人员; 此外,还包含由国家行政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营机构派遣至非国有企业、教育机构、群众组织等公共服务机构任职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的人员。 第二类则是接受国家行政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等公营机构委托,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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