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30万以上能保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案金额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贪污犯罪案件是否能够获得保释这一问题,无法进行一概而论的解答。
必须要根据多重复杂的考量因素做出深入评估和判断。 众所周知,贪污罪属于严重的职务犯罪类型,涉及的贪污数额超过三十万元往往意味着犯罪情节相当严重。 然而,保释的决定并非仅仅依据犯罪数额这一单一因素作出,还需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再次犯罪的风险程度以及其对社会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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