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是否有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客观层面上,行贿罪确实包含着共犯的概念。
共犯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协力犯罪,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 在这种有机结合的犯罪行为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扮演了特定的角色和职责,以实现他们共同的犯罪意图。 例如来说,可能有一些共同犯罪者负责筹集和提供行贿所需的资金,而另外一些人则负责物色合适的行贿对象并与之建立联系,还有一部分人会直接参与到具体的行贿行为之中。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共同犯罪应界定为至少两人之间的共同故意犯罪。 然而,如果这些人只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的共同过失犯罪,那么就不能将其视为共同犯罪来处理; 但是,对于那些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应该根据他们各自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单独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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