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贪污罪能判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罪是否能够被判处实行监外执行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通常而言,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必须接受保外就医治疗; 或者是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并且其在行使个人权利之后仍可能对自身健康产生影响; 亦或是那些生活无法完全自理、监外执行不会对周围社区及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人员,那么是可以考虑实行监外执行的。 然而,对于贪污这类严重的职务犯罪,在推断是否适宜采取监外执行措施时,往往需要更加严谨的审查和权衡。 法院将会依据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情况、罪犯的健康状况以及事态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全面的考虑与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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