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不当利益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我们通常认为它是指通过不当手段获取的,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的利益;
或者是指当事人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施压,要求后者违背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规定,为其提供某种形式的帮助或便利条件而获得的利益。 例如,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某些人可能会通过行贿来获取竞争优势; 又如,在涉及到升学、就业、职务晋升等方面时,部分人可能会通过行贿来迫使他人违反相关规定,进而为自己谋求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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