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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有犯罪对象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贪污罪具有明确的犯罪客体。
其所侵害的客体乃国家或公众团体所有的公共财物,具体包括属于国有的财产、归劳苦大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专门用于扶贫救济及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款物或专项基金等财产。
在贪污罪的实施过程中,行为人往往会借助于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不正当手段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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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