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过钱算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奉公守法的人士往往并不会触犯贪污罪这一条法律红线。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贪污罪系指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若无实际收取金钱或占据公共财产之行为,则通常难以满足贪污罪的构成要素。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境中,即便并未实际收到款项,例如已与他人达成贪污合意,或是实施了部分为贪污行为做准备的活动,亦有可能被判定为贪污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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