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单位行贿罪这一犯罪形式,其犯罪主体主要涵盖了自然人及各类合法机构。
其中,自然人的定义是指已达法定年龄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 而单位的范畴则包括了各类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公立或私立学校、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等等。 至于对单位行贿罪,则特指在追求非法利益的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国营公司、企业、公立或私立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相关组织提供财物资助,或者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各式各样的名义背后的回扣、手续费支付的不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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