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受贿罪怎样辩护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案中的辩护,我们需要全面考虑众多复杂的影响因素。
首要且关键的一步是严格审查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围绕着证据的法定来源、与其他证据的有机联系以及数据的客观真实性进行细致评估,例如是否存在不当获取或使用证据的情况,以及证据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接下来,我们需要深入剖析该罪行的构成要素是否完备无缺,例如被告人是否确实利用了其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和便利条件,为他人谋求到了实际的利益,同时是否接受了他人给予的财物等。 此外,我们还需密切关注是否存在可以作为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罚依据的情节,如被告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以及是否积极退还赃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