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乃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凭借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手法,非法占据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贪污罪的典型作案手法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种是“侵吞”,即利用职务上的优势地位,将自身所负责、管理以及经手的公共财产擅自据为己有; 其次是“窃取”,即采用隐秘的手段,将原本属于自己合法管理的公共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最后是“骗取”,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运用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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