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怎么以挪用公款罪起诉对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乃是公诉性质之案件,当事人无法以该罪名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挪用公款罪,系指国家公务人员运用职务上所赋予的职权,将公共资金擅自挪作他用,用于个人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者,用于营利性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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