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一般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八十九条明文规定,判定行贿罪的标准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财务。
倘若在各类经贸洽谈或者交易过程中,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向担任国家职务的工作人员赠送金额较大的财物,或者提供回扣、手续费等不当利益,同样会被视为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若行为人因为受到威胁或勒索而被迫给予财物,并且并未从中获取任何不正当的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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