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行贿罪追缴罚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的交纳应在判决所确立的限期之内一次性或分批次进行。
若逾期未予缴纳,可依法实行强制征收。 倘若无法全额支付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刻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均有权随时予以追缴。 因此,当某人被判定犯有行贿罪时,原则上必须依照判决结果缴纳相应的罚金。 如若此人未能按期履行罚金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手段令其缴纳。 若该人因遭受不可抗力的灾难等特殊情况导致实际缴纳存在困难,则可提出申请,请求延期缴纳、适度减免或豁免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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