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公款是不是构成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其实职便利条件,鲸吞、挪用,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应被定义为贪污罪。
因此,以欺诈方式获取公款这一行为,确属贪污罪的典型表现范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