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规定单位受贿罪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三百八十七条明文规定,关于单位受贿罪所涉及的惩处措施细则如下:对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等部门,若其行为表现为有向他人索要或不当收取某些特定财物的情况发生,并且存在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节,情节严重者,应对该等单位作出罚款的严厉处罚;
同时,对每家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或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主体,将分别视违法程度判处五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 另外,这些单位在参与和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如在账务之外秘密接受名目繁多的回扣或是手续费,同样会被认定为受贿行为,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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