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国家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条款的明确界定,关于非国有企业从业者或个人在经济往来中实施行贿行为的定罪量刑,立案环节需遵守如下几个重要原则:首先是,为了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而向国家公职人员的主要亲属,或者与该公职人员有着深厚私人感情纽带的人输送贿赂;
其次,行贿对象还包括退居二线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好友,或者其他与其亲密度较高的人; 最后,无论哪种形式的行贿罪行,只要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对社会主义国家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害,都应确认为刑事犯罪并予以严肃处理。 在此基础上,如果行贿金额巨大,或者行为性质极为恶劣,又或者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根本性的威胁,那必将被视为刑事案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有关的立案及惩处标准,我们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结合实际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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