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节日送礼是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明文规定,所谓“行贿罪”是指出于图谋不当福利或好处这个动机,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贵重物品金钱或者其他有价值形式财富的违法行为。
假若在法定节假日赠送礼物的动机是寻求不恰当的利益收益,而这个所赠财物又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收礼人的职权密切联系,那麽此类行为将有可能被视为行贿犯罪。 然而,如果礼品馈赠的初衷在于维持正规社会交往礼节并无为谋取不当利益这一意图,甚至没有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行动就无法被认定为行贿罪。 当我们处理这类具体个案时,需仔细权衡礼品赠送的动机、馈赠的数额、双方之间的既定关系以及是否存在试图获得不当利益之企图等等各种因素。 倘若在特定的节假日中赠送礼物的行为达到构成行贿罪的一系列要件要求,那么就应该将其判定为涉嫌“行贿罪”; 反之,如果这些条件都未达标,那么就不能称之为行贿犯罪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