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犯罪是否有可能获得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行为是否能够获得减刑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然而,请注意前提条件是必须满足相应的减刑标准方可实施。
具体而言,减刑通常授予曾经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类型的罪犯,并且他们需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改造,展现出较为显著的悔过自新态度,或是具备立功表现。 此外,还有些特定情形可视为重大立功表现,譬如: (1)有效防止他人犯下严重罪行; (2)举报监狱内外存在的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查证属实; (3)具有明显的创新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4)日常生产或生活中无私救助他人的行为;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消除重大事故方面发挥出突出作用; (6)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做出了其他具有重大价值贡献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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