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单位行贿罪的入罪门槛被设定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向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组织输送财物,或者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各种名目给予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在进行立案调查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行贿的数额、行贿的动机、行贿的手段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还需判断是否已经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判定标准。 若经查证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实际案情,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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