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证据如何提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关于贪污罪行的证据部分,皆由权威严谨且拥有相关权限的纪委部门或涉案当事人进行提供。
然而,在提供此类证据的时候,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并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对于各类书面材料及其文凭、凭证等实物证据的搜集。 因为作为具有经济特性的贪污罪,当事人在触犯法律的过程中贪污公共财富的种种行径,常常会在财务账目以及相关单据中清晰地展现出来,所以在处理贪污案件的过程当中,绝对不可以忽视对于这些财务记录和单据等书面证据的搜集工作。 这类书面材料的收集,往往便是辨别贪污罪行以及推动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的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其次,我们还应特别注重收集与行为人的主体资格、身份相符的证据。 由于贪污罪的发生需要特定的主体资格才能构成恶性事件,普通的普通个体原则上无法单独构成贪污罪行。 为了能够准确无误地区分和认定贪污罪行,必须要有有力的事实依据证明行为人的主体身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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